丰台区医保局在东方医院开展“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
2021年4月15日上午,由丰台区医疗保障局主办的“宣传贯彻《条例》 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启动仪式暨多部门联合宣传活动在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金银花广场举行。
会议由丰台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李凤云同志主持。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院长刘金民同志代表医疗机构宣读倡议书。
丰台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吴燕同志代表基金监督方宣读条例倡议书。
丰台区医疗保障局局长李云鸿同志代表医保基金监管部门宣读条例倡议书,向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群众发出共同宣传贯彻《条例》、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倡议。
宣传活动现场,丰台区医疗保障局、人力社保局、卫生健康委、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等相关委办局工作人员现场为就诊市民普及医保基金监管条例、解答医保政策,同时发放宣传折页、海报等。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以此次宣传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要求全院职工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提升防范意识,坚决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将医保基金用到实处,真正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的问题,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图文/刘晶
审核/柏立群